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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1-01 00:00
来源:本站
为 了规范有序、优质高效地做好兰考县慈善总会的各项工 作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《兰考县慈善总会章程》的有关 规定, 为体现慈善组织民主管理的原则,特制订以下例会制度。
一、理事会会议
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,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,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,对会员代 表大会负责。其职权是:
( 一)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;
( 二)选举和罢免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和常务理事;
( 三)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( 四)决定设立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的设立、变更和终止;
( 五)制定财务管理、信息披露等重要制度;
( 六)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,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信形 式召开;理事会须有2/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 会理事2/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二、常务理事会会议
总会设立常务理事会。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,人数不 超过理事的1/3。 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。在理事会闭会期间
行使下列职责:
( 一)执行理事会决议;
( 二 )审查各项方案和报告;
( 三)筹备召开理事会;
( 四)负责本会终止项目的清算和善后工作;
( 五)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常务理事会半年召开一次会议,情况特殊的,可以提前或延 期召开,也可采用通信形式召开;常务理事会须有2/3以上常务 理事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/3以上表决通过 方能生效。
三、会长办公会议
兰考县慈善总会设立会长办公会议制度,会长办公会议对常 务理事会负责,在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以下职责:
( 一)贯彻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决议;
( 二)监督本会各项规章制度、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财务预 算的实施;
( 三)向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提出建议议题;
( 四)任命副秘书长,总会职能部门及实体机构负责人;
( 五)聘请名誉副会长;
( 六)研究决定总会职能部门设置和职责;
(七)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;
( 八)研究决定本会其他重大事项。
会长办公会由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组成。会议由会长或会
长委托副会长主持。会长办公会须经2/3以上组成人员出席方能 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人员2/3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。
以上三种类型会议必须做会议记录和纪要。对决议持反对意 见的,可以将本人意见载于会议记录内。会议记录均应存档。会 议纪要应完整、准确地反映会议议定的内容,力求观点鲜明,层 次清楚,文字简洁。
四、秘书长办公例会
为及时研究、协调和处理本会办事机构在实施会员代表大 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决议过程中的问题,决定 办事机构日常工作中的相关事宜,设立秘书长办公例会制度。
秘书长、各部门负责人参加,会议由秘书长主持,研究有关 工作事宜。根据会议内容可以扩大有关人员列席会议。
秘书长办公会议依据工作需要召开。主要是落实会长要求, 通报会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,研究有关工作安排及重大活动。特 殊情况随时召开。